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 
載入中

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

分類

健康保健篇

服務簡介


經過排富條款審核通過後,按月核發生活補助7,759元或3,879元。

 

服務對象


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,且同時符合下列條件者:

・ 年滿65歲

・ 未經政府公費收容安置

・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,每人每月金額符合規定者(113年度為36,861元)

・ 全家人口之動產(含存款、股票及投資)之合計限額:單一人口家庭為新臺幣250萬元,每增加一口,得增加新臺幣25萬元

・ 全家人口之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不超過新臺幣940萬元。

・ 未入獄服刑、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

 

服務時間


每週一至週五 09:00-17:00

 

洽詢單位及聯絡方式


・ 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

・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社會救助科 (02)2720-8889 #1613

申請流程與相關檔案連結

https://dosw.gov.taipei/cp.aspx?n=FCF3DAE98DDA289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