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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託獨居長者緊急救援系統服務

分類

健康保健篇

服務簡介


為解決長者在家居家安全防範,提供緊急救援系統,長者發生緊急狀況時可壓下隨身求救鈕,24小時守護服務中心收到訊息後,將盡快派員查看。(符合資格者可免費使用)
 

服務對象


一、經本局列冊之65歲以上獨居長者
二、未滿65歲,領有本市核(換)發之身心障礙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,且實際居住本市,且同時符合下列資格,或經本局評估確有此系統之需求:
・ 單獨居住或同住家屬無照顧能力者。
・ 未接受機構24小時安置且未聘用看護(傭)者。
(看護(傭)逃跑期間,雇主得依就業服務法第56條規定,通報移民署專勤隊、勞動部、本市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,可請勞動部提供「廢止聘僱許可函」或取得仲介開立之契約關係終止證明,方可視同獨居)
・ 缺乏生活自理及求救能力,經本局評估有使用此系統之需求者。
・ 服務對象意識清楚,可配合操作該系統。

服務對象不含已有聘僱看護(傭)者、不能配合不活動狀況偵測監控者或經評估不適合使用本系統者。
 

服務時間


週一至週五 09:00-17:00(12:30-13:30為午休時間)

洽詢單位及聯絡方式


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老人福利科 (02)2720-8889 #1692
本市各老人服務中心及社會福利服務中心
 

申請流程與相關檔案連結

https://dosw.gov.taipei/cp.aspx?n=458FA4DBFF3026F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