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人日間照顧
分類
失能照護篇
服務簡介
提供失智失能長者至本市老人日間照顧中心使用收托服務,並依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基準收費。
服務對象
實際居住本市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,且須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核定使用:
・ 年滿65歲以上失能長者。
・ 年滿50歲以上失智症者。
服務時間
每週一至週五 08:30-17:30
洽詢單位及聯絡方式
失能照護篇
提供失智失能長者至本市老人日間照顧中心使用收托服務,並依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基準收費。
實際居住本市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,且須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核定使用:
・ 年滿65歲以上失能長者。
・ 年滿50歲以上失智症者。
每週一至週五 08:30-17: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