失能照護篇
提供身體照顧、日常生活照顧及家事服務項目,長照個案依據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基準收費,自費個案依各機構報送本局之收費方式辦理收費。
符合長期照顧十年計畫 2.0 之個案(下列條件之一),並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派員實際評估後,長照等級達2級以上者: ・ 65 歲以上失能老人 ・ 失能身心障礙者 ・ 55 歲以上失能原住民 ・ 50 歲以上失智症患者
每週一至週五 09:00-17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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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s://dosw.gov.taipei/cp.aspx?n=F07637F92E4E85A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