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
分類
失能照護篇
服務簡介
・ 本補助共計補助172項輔助器具。
・ 每人每2年以申請4項輔具補助為限(合併醫療輔具補助項次計算)。
・ 申請補助項目應為未獲政府相同性質項目補助者,曾申請輔具補助者,須已超過該項目補助年限,始得重為申請。
・ 其他內容詳見衛生福利部頒訂之「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」及「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」相關規定。
服務對象
設籍本市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達183日,並領有本市核(換、補)發身心障礙證明者。
服務時間
本服務為補助案申辦性質,民眾可郵寄本案申請資料或於上班期間(每週一至週五 8:30-17:30)親送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辦理。
洽詢單位及聯絡方式
・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者福利科 (02)2720-8889 #2267、#2268
・ 本市各區公所及聯絡方式,請點選網頁左方按鈕了解詳情
申請流程與相關檔案連結
https://dosw.gov.taipei/cp.aspx?n=49304F9B0793FFE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