失能照護篇
提供手鍊並做檔案管理以協助走失協尋事宜,符合資格者,全額補助手鍊工本費200元及檔案管理費每年500元。
年滿65歲、設籍並實際居住於本市,且符合下列其一條件者: 領有智能障礙、精神障礙、自閉症、失智症之身心障礙證明、手冊 醫師診斷證明書或曾失蹤有查尋人口登記聯單者
週一至週五09:00-17:00
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 (02)2597-1700
https://dosw.gov.taipei/cp.aspx?n=25900D7F6D4932E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