失能照護篇
落實在地老化及人性關懷,藉由提供獨居長者相關補充性、支持性之服務,使獨居之長者獲得妥善、周全之社會照顧及網絡支持。
年滿65歲以上,居住本市且非居住於機構並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,列入獨居: 單獨居住且無直系血親卑親屬居住臺北市者,但若長者與親屬關係疏離者,不在此限。 夫與妻同住且無直系血親卑親屬居住本市者。 雖有同住者,但其同住者符合下列任一狀況,且無直系血親卑親屬居住本市: 同住家屬無照顧能力。 同住家屬1週內有連續3天(含3天)以上不在者,但間歇性不在者,不予列入。 同住者無民法上照顧義務、無照顧契約關係者。
每週一至週五 08:30-17:30
本市各老人服務中心及聯絡方式,請點選網頁左方按鈕了解詳情。
https://dosw.gov.taipei/cp.aspx?n=E15926774D45D8A6